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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题区

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更新时间:2020-3-6 8:41:01    来源:焦作日报
  为贯彻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下旬,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范围包括:(一)复工复产或者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企业,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此次检查的内容为:(一)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和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经营等重点企业的相关事项。(二)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确定的本辖区检查企业名单及分工方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线上执法情况。

  据了解,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将采用“专家服务+执法”等形式,依据执法检查范围确定本辖区企业名单。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组由各副局长、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负责督导各地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虎指出,当前,全国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国两会临近,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应急管理系统的重要工作。张建虎要求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要按照执法检查范围,明确执法检查具体名单,实行分级执法原则,实现执法检查范围的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执法检查坚持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负责分片区域和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具体负责周调度数据汇总和监督工作。

  张建虎要求,在执法检查中,要对加班加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开展服务型执法;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各地对非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要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张建虎强调,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所有执法检查实现互联网线上执法。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记者 张闻评)

文章编辑:赵银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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