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
更新时间:2021-9-6 9:07:45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要求,我市自8月起至今年年底,全面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抗击疫情、加强汛期防洪和进行灾后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多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僵尸型”社会组织不仅挤占社会资源,损耗行政管理成本,而且还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社会组织的信誉、形象和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今年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对于到期未换届的、内部管理混乱的、已处于治理僵局的社会组织也将纳入整治范围。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特点和动向,坚持依法整治和防范化解相结合,建立完善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效机制,对积极配合自愿注销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并按程序进行换届、变更等登记;对于存在撤销登记和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社会组织进入执法程序,按要求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
通过专项整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记者 李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