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完成“强基创优”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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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稳,则天下安。今年,如何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从4月18日召开的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坚持以“单项工作创品牌、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争一流”为目标,以“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深化年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目标,全市提前实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目标。
持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是推动编制和人员下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统筹使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等各类编制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配备与司法所职能定位、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二是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新入职干警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探索推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探索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司法所实习,弥补法治专业人才不足。督促指导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三是全面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均要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努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
持续提升司法所建设保障水平。一要落实经费保障。“一把手”要直接过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经费保障,亲自协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依法依规、用活用好。二要加强业务用房建设。“一把手”要扛牢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攻坚克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注重发挥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优势,调动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性,采取新建、扩建、置换、购买、划拨等多种方式,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确保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满足创建需要。三要配强业务装备。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服务要求,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定位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统一工作人员着装,保障司法所依法、规范、安全和有尊严地开展工作。
强力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焦作司法所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造一批立得住、履职好、有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促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实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司法所工作制度,推进所务公开,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完善各类业务台账和便民利民措施。三是巩固司法所创建成果。配合好省厅开展司法所建设“回头看”,对“枫桥式司法所”和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进行抽查复验,巩固创建成果。将司法所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在全面提升司法所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一是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持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所的首要职责。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要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深化“雨霁”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二是认真做好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设立的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一所六站点”作用,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持续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将司法所阵地延伸到村(社区)。三是切实担负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要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紧紧围绕“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这一新要求,以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目标,有机融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全市司法所切实承担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
做好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真正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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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稳,则天下安。今年,如何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从4月18日召开的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坚持以“单项工作创品牌、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争一流”为目标,以“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抓手,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深化年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目标,全市提前实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目标。
持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一是推动编制和人员下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统筹使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等各类编制资源,采取多种方式配备与司法所职能定位、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二是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新入职干警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探索推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探索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司法所实习,弥补法治专业人才不足。督促指导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三是全面开展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均要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努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
持续提升司法所建设保障水平。一要落实经费保障。“一把手”要直接过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经费保障,亲自协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依法依规、用活用好。二要加强业务用房建设。“一把手”要扛牢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攻坚克难,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注重发挥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优势,调动乡镇党委政府积极性,采取新建、扩建、置换、购买、划拨等多种方式,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确保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满足创建需要。三要配强业务装备。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服务要求,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定位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统一工作人员着装,保障司法所依法、规范、安全和有尊严地开展工作。
强力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焦作司法所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造一批立得住、履职好、有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促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实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司法所工作制度,推进所务公开,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完善各类业务台账和便民利民措施。三是巩固司法所创建成果。配合好省厅开展司法所建设“回头看”,对“枫桥式司法所”和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进行抽查复验,巩固创建成果。将司法所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在全面提升司法所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一是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持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所的首要职责。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要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深化“雨霁”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二是认真做好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设立的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一所六站点”作用,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持续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将司法所阵地延伸到村(社区)。三是切实担负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要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紧紧围绕“把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这一新要求,以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目标,有机融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全市司法所切实承担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
做好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真正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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