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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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将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切实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处置任务,推进中要倒排计划工期,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023年年底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只办理农用地转用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只办理土地征收的国有农用地面积、建设用地留白面积;对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等不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可进行批文撤销或调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023年年底前,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现状是未按期动工一年以上的土地面积,同时要严控2024年内新增闲置土地。
强化协调配合,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全系统要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逐宗梳理2009—2023年报批土地面积和已供应面积,统计核对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基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总任务清楚、阶段进度清楚,地块情况清楚、解决方案明确。要强化存量土地供应,加大用地导向宣传,要将批而未供土地逐宗上图,主动报送至辖区政府和招商部门,增强辖区政府引导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的意识,加快完成土地征收,对已达到出让条件的,及时进行市场推介和土地供应。
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开展闲置土地查处程序,按照供地台账。对超期未开工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配套设施不完善、前期工作迟缓等原因导致无法进场施工造成土地闲置的,主动向辖区政府汇报,限期消除无法进场施工因素,推进项目尽快开工。要加强供后土地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实行专人专管,形成“以图管地”、依合同管地的供地和供后监管有效衔接。要及时对接用地单位,对于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正常开工的,在约定开工期前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依规申请延建。
通知强调,要严控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展土地报批。要建立招商、征地、供地会商合作机制,坚持净地出让,提高项目引进、选址、供地精准度。要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等政策,解决土地供应及闲置土地处置难题。要严格审核把关,强化激励约束,各单位结合本辖区特点制订相应的处置计划,有效推动存量土地处置,确保完成全年处置任务。要认真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认定标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处置不实的,将相应扣减处置量,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省定任务标准的县(市、区),除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及重大民生工程外,暂停其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记者张苗)
总值班:陈 彬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仝伟平 |
编 辑:李润生 |
校 对:谢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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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将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切实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处置任务,推进中要倒排计划工期,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023年年底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只办理农用地转用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只办理土地征收的国有农用地面积、建设用地留白面积;对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等不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可进行批文撤销或调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023年年底前,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现状是未按期动工一年以上的土地面积,同时要严控2024年内新增闲置土地。
强化协调配合,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全系统要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逐宗梳理2009—2023年报批土地面积和已供应面积,统计核对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基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总任务清楚、阶段进度清楚,地块情况清楚、解决方案明确。要强化存量土地供应,加大用地导向宣传,要将批而未供土地逐宗上图,主动报送至辖区政府和招商部门,增强辖区政府引导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的意识,加快完成土地征收,对已达到出让条件的,及时进行市场推介和土地供应。
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开展闲置土地查处程序,按照供地台账。对超期未开工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配套设施不完善、前期工作迟缓等原因导致无法进场施工造成土地闲置的,主动向辖区政府汇报,限期消除无法进场施工因素,推进项目尽快开工。要加强供后土地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实行专人专管,形成“以图管地”、依合同管地的供地和供后监管有效衔接。要及时对接用地单位,对于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正常开工的,在约定开工期前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依规申请延建。
通知强调,要严控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展土地报批。要建立招商、征地、供地会商合作机制,坚持净地出让,提高项目引进、选址、供地精准度。要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等政策,解决土地供应及闲置土地处置难题。要严格审核把关,强化激励约束,各单位结合本辖区特点制订相应的处置计划,有效推动存量土地处置,确保完成全年处置任务。要认真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认定标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处置不实的,将相应扣减处置量,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省定任务标准的县(市、区),除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及重大民生工程外,暂停其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记者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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