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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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焦作市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和联合研判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工作合力。
《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公安机关联席会议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分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关负责人轮流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同级检察、法院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公安机关固定专职联络机构,及时互通双方日常工作和重要信息,及时互通本单位掌握线索和行政案件办理信息,综合研判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情报信息。
《工作机制》还明确,在生态环境部门查办案件中发现违法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调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此外,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还对绿色鉴定通道、联合查办案件作了一些具体安排,以便快速有效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记者朱传胜)
总值班:马秀清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李学杰 |
编 辑:李润生 |
校 对:王以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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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焦作市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和联合研判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工作合力。
《工作机制》明确了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公安机关联席会议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分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相关负责人轮流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同级检察、法院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公安机关固定专职联络机构,及时互通双方日常工作和重要信息,及时互通本单位掌握线索和行政案件办理信息,综合研判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情报信息。
《工作机制》还明确,在生态环境部门查办案件中发现违法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调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此外,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还对绿色鉴定通道、联合查办案件作了一些具体安排,以便快速有效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记者朱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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