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0月30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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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民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平启、卢和平、陈泓、王家鹏、孙菊梅、韩国庆和秘书长申文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审议《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报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召开时间、日程安排和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书面):1.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会议精神;2.河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会议精神;3.焦作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十一、听取和审议关于《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书面)。十二、对相关单位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记者杜玲)
总值班:王静锋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王建新 |
编 辑:李润生 |
校 对:谢欣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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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民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平启、卢和平、陈泓、王家鹏、孙菊梅、韩国庆和秘书长申文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审议《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报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召开时间、日程安排和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书面):1.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会议精神;2.河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会议精神;3.焦作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十一、听取和审议关于《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书面)。十二、对相关单位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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