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新修改法规加快推动大沙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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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新修改的《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推动大沙河保护呈现新变化——从“一河之治”走向“流域共治” 。
大沙河是流经我市的重要河流,是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的“生命线”,也是连接城市山水、改善人居环境的“生态轴”。此次法规修改,进一步强化了防洪安全和流域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
跨城市“共治”。《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明确要求我市与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四市加强区域协作,共同建设卫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我市以积极融入流域协同治理格局、共同提升卫河流域防洪能力为目标,主动对接兄弟城市,推动建立市际联席会议机制,在汛情险情通报、防洪工程联合管护、水资源统一调度等方面深化合作,让大沙河从“一河之治”走向“流域共治”。
跨部门“共治”。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新设、改设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堤防安全的,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水利部门以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为目标,将对所有涉及河道行洪、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设置逐一评估、科学论证,依法依规出具审查意见,确保防洪安全不受影响。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做到既从严把关又高效便民。
系统性“共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大沙河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要以新修改的法规为根本遵循,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多手段共同发力:其一,统筹推进调蓄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水网体系,持续提升河流自净能力和生态功能。其二,结合大沙河生态治理提升项目,加快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岸线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植被养护,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其三,严格落实河长制,逐级分段压实保护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记者李晓军)
总值班:刘震宇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马允安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马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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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新修改的《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于8月15日正式施行,推动大沙河保护呈现新变化——从“一河之治”走向“流域共治” 。
大沙河是流经我市的重要河流,是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的“生命线”,也是连接城市山水、改善人居环境的“生态轴”。此次法规修改,进一步强化了防洪安全和流域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
跨城市“共治”。《关于加强卫河(大沙河)协同保护的决定》明确要求我市与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四市加强区域协作,共同建设卫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我市以积极融入流域协同治理格局、共同提升卫河流域防洪能力为目标,主动对接兄弟城市,推动建立市际联席会议机制,在汛情险情通报、防洪工程联合管护、水资源统一调度等方面深化合作,让大沙河从“一河之治”走向“流域共治”。
跨部门“共治”。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新设、改设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堤防安全的,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水利部门以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为目标,将对所有涉及河道行洪、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设置逐一评估、科学论证,依法依规出具审查意见,确保防洪安全不受影响。同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做到既从严把关又高效便民。
系统性“共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大沙河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要以新修改的法规为根本遵循,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多手段共同发力:其一,统筹推进调蓄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水网体系,持续提升河流自净能力和生态功能。其二,结合大沙河生态治理提升项目,加快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岸线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植被养护,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其三,严格落实河长制,逐级分段压实保护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记者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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