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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可申请“一件事”办理
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更新时间:2026/9/14 9:46:15    来源:焦作晚报

  近日,记者从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可申请“一件事”办理。

  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是个体工商户迈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转企业“一件事”服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已经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2.已经结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等,已经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申报,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和涉税违法行为;3.已经报送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个体工商户除外;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已经被移出;5.未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6.未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冻结财产、限制登记,或者已经解除。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企业设立条件,并且变更后的企业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在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线上办理,需要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对应模块提交申请;线下前往就近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咨询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事群众可选择窗口领取结果文书,也可享受免费邮寄服务,该事项全程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

  根据转型后企业类型不同,申请人需要准备对应申请材料。办理时提交《“个转企”一件事信息采集表》,如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交对应类型企业登记申请书、投资人、合伙人、股东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住所)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高管任职文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同步提交许可批准文件。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程红利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许 凌

编 辑:刘 佳

校 对:王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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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可申请“一件事”办理
    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2026/9/14 9:46:15    来源:焦作晚报

      近日,记者从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可申请“一件事”办理。

      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是个体工商户迈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转企业“一件事”服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已经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2.已经结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等,已经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申报,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和涉税违法行为;3.已经报送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个体工商户除外;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已经被移出;5.未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6.未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冻结财产、限制登记,或者已经解除。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企业设立条件,并且变更后的企业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在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线上办理,需要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对应模块提交申请;线下前往就近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咨询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事群众可选择窗口领取结果文书,也可享受免费邮寄服务,该事项全程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

      根据转型后企业类型不同,申请人需要准备对应申请材料。办理时提交《“个转企”一件事信息采集表》,如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交对应类型企业登记申请书、投资人、合伙人、股东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住所)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高管任职文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同步提交许可批准文件。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程红利

    统 筹:曾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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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核:许 凌

    编 辑: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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