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时政要闻 县区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今日头条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热点专题 房产 娱乐 体育 健康
 焦作日报 新媒体矩阵 
 焦作晚报 “焦作+”客户端
 订报服务 焦作市网络辟谣平台 
 网上投稿 焦作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新闻中心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中心首页

    最高法: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更新时间:2025/1/14 9:49:00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最高法提出,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

      “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待民营企业,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最高法提出,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

      据介绍,当前一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最高法对此提出,要准确把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仅要看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等有形危害,更要注重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影响等更深层次危害。对诸如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犯罪必须严惩。

      最高法同时提出,办理涉企案件,要注意把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对于因拖欠账款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连环债”影响多家企业、“异地债”久拖难执等案件,要加大交叉执行等工作力度,着力防范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被欠款拖垮。

    新闻编辑:杨铭 
    焦作网免责声明:

    本网所有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即可处理。
    刊发、转载的稿件,作者可联系本网申领稿酬。


    最高法: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2025/1/14 9:49:00    来源:新华社CNML文字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最高法提出,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

      “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待民营企业,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最高法提出,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

      据介绍,当前一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最高法对此提出,要准确把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仅要看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等有形危害,更要注重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影响等更深层次危害。对诸如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犯罪必须严惩。

      最高法同时提出,办理涉企案件,要注意把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对于因拖欠账款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连环债”影响多家企业、“异地债”久拖难执等案件,要加大交叉执行等工作力度,着力防范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被欠款拖垮。

    新闻编辑:杨铭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1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18001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120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013 电话:(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