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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山阳

王庄村“光绪三年凶荒记”碑
更新时间:2017/3/10 8:58:31    来源:焦作晚报

      焦作一带有句民谚:“光绪三年人吃人。”人们常用此话来形容年景不好,生活艰难。历史记载,清光绪三年、四年(1877年、1878年),河南一带大旱,粮食绝收,百姓逃荒要饭,卖儿卖女,甚至有人吃人的现象。灾后,焦作各地纷纷立碑,谨记灾荒,已发现并记入文史资料的有:修武县五里源乡西板桥村《荒岁碑》、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荒岁志碑》、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荒年碑》(现存市博物馆)、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奇荒记略碑》、中站区府城街道北朱村《铁泪图碑》(现存市博物馆)。笔者近日在中站区又收集到了一通记述光绪三年大灾荒的石碑《光绪三年凶荒记碑》,再次以实物印证了历史。
      中站区许衡街道王庄村东北有座老君庙,庙前立有一通“光绪三年凶荒记”碑,碑高108厘米、厚5.5厘米、宽60厘米,平顶;碑立于“大清光绪十年(1884年)小阳月(农历十月)”。碑文如下(笔者对碑文作了断句和注释。):
      呜乎(古同“呼”)!凶荒之伤人甚众,天伤之欤?抑人自伤之欤?光绪元年渐及于饥(史载,光绪元年时部分地区已有旱情,粮食也已断绝,后发展成饥荒,到了光绪三年发展到了极点),直至三年,麦与秋苦于无成,而麦又未种。至四年三月始逢甘雨得以播谷,七月乃获。回忆三年秋至四年夏,此一年中米麦一串(疑为一千)八百钱一斗,庄田、器物尽卖之亦无以救死。说者曰:此天之伤人也!夫商汤有七年之旱(成汤建立商朝后天下大旱七年),周宣有云汉之诗(《诗经·云汉》中记载有周宣王时遭受大旱的情况)。初未闻伤人如此甚者,今乃一遭凶荒,虽父子、兄弟、夫妇皆不相顾。饥寒交迫,骨肉相残。较之有明崇祯十四年(明崇祯十四年全国大灾荒),米麦一千八百钱一斗,父子相食情形,若有更甚者,邻近数千里远,死道路转沟壑白骨遍野,人数减十之七八,岂天于?古之凶年不伤人,独于今之凶年伤人欤?抑人不知节俭,至凶年而皆自伤之欤?古者节俭是尚,每当量人为出耕三余一耕(“耕”是方言谐音,把一个完整的东西分为三耕,三分之一为一耕,笔者认为“耕“字虽是谐音,但还是用“根”字比较恰当),九余三。积三十年则余十年之粟,故难遇荒旱而皆免于死亡。今则踵事增华(这里形容变本加厉),奢侈过度,每年入不胜出,遂使凶年无以全其生。呜乎!凶荒之伤人甚众,天伤人欤?抑人自伤之也!谨志此于凶年后,勒之于石头,与天下后世共鉴焉!以为前车之戒云尔。
      该碑记述的是光绪三、四年河南及焦作一带灾荒的情形,描述的非常凄惨悲凉。最主要的是,碑文提醒后人平时应“节俭”,才能“遇荒旱而皆免于死亡”。

 


 

文章编辑:施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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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村“光绪三年凶荒记”碑
2017/3/10 8:58:31    来源:焦作晚报

      焦作一带有句民谚:“光绪三年人吃人。”人们常用此话来形容年景不好,生活艰难。历史记载,清光绪三年、四年(1877年、1878年),河南一带大旱,粮食绝收,百姓逃荒要饭,卖儿卖女,甚至有人吃人的现象。灾后,焦作各地纷纷立碑,谨记灾荒,已发现并记入文史资料的有:修武县五里源乡西板桥村《荒岁碑》、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荒岁志碑》、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荒年碑》(现存市博物馆)、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奇荒记略碑》、中站区府城街道北朱村《铁泪图碑》(现存市博物馆)。笔者近日在中站区又收集到了一通记述光绪三年大灾荒的石碑《光绪三年凶荒记碑》,再次以实物印证了历史。
      中站区许衡街道王庄村东北有座老君庙,庙前立有一通“光绪三年凶荒记”碑,碑高108厘米、厚5.5厘米、宽60厘米,平顶;碑立于“大清光绪十年(1884年)小阳月(农历十月)”。碑文如下(笔者对碑文作了断句和注释。):
      呜乎(古同“呼”)!凶荒之伤人甚众,天伤之欤?抑人自伤之欤?光绪元年渐及于饥(史载,光绪元年时部分地区已有旱情,粮食也已断绝,后发展成饥荒,到了光绪三年发展到了极点),直至三年,麦与秋苦于无成,而麦又未种。至四年三月始逢甘雨得以播谷,七月乃获。回忆三年秋至四年夏,此一年中米麦一串(疑为一千)八百钱一斗,庄田、器物尽卖之亦无以救死。说者曰:此天之伤人也!夫商汤有七年之旱(成汤建立商朝后天下大旱七年),周宣有云汉之诗(《诗经·云汉》中记载有周宣王时遭受大旱的情况)。初未闻伤人如此甚者,今乃一遭凶荒,虽父子、兄弟、夫妇皆不相顾。饥寒交迫,骨肉相残。较之有明崇祯十四年(明崇祯十四年全国大灾荒),米麦一千八百钱一斗,父子相食情形,若有更甚者,邻近数千里远,死道路转沟壑白骨遍野,人数减十之七八,岂天于?古之凶年不伤人,独于今之凶年伤人欤?抑人不知节俭,至凶年而皆自伤之欤?古者节俭是尚,每当量人为出耕三余一耕(“耕”是方言谐音,把一个完整的东西分为三耕,三分之一为一耕,笔者认为“耕“字虽是谐音,但还是用“根”字比较恰当),九余三。积三十年则余十年之粟,故难遇荒旱而皆免于死亡。今则踵事增华(这里形容变本加厉),奢侈过度,每年入不胜出,遂使凶年无以全其生。呜乎!凶荒之伤人甚众,天伤人欤?抑人自伤之也!谨志此于凶年后,勒之于石头,与天下后世共鉴焉!以为前车之戒云尔。
      该碑记述的是光绪三、四年河南及焦作一带灾荒的情形,描述的非常凄惨悲凉。最主要的是,碑文提醒后人平时应“节俭”,才能“遇荒旱而皆免于死亡”。

 


 

文章编辑:施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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