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0号)
2020年专题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来(返)焦人员排查报备
市外来(返)焦人员须提前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或“焦我办”APP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基层网格要建立辖区在外务工、就学、就医等人员信息档案并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外来和返乡人员排查。
二、规范交通卡口查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和高速下站口、黄河大桥入焦方向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站,布设核酸采样点,对省外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焦人员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分类做好来(返)焦人员健康管理
1.密切接触者落实“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在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落实“7天居家隔离”,在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焦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车辆在第一入豫点的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地转运至居住地落实“3天居家隔离”,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期间,有同住人员的,一并落实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由村(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出行,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3.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非必要不外出,落实“场所码”弹窗管理,监测期满弹窗自动解除;因就医、做核酸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
4.低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入焦后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进行“场所码”弹窗提醒,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解除。
四、落实落细各类场所防控措施
11月18日8时起,社会面无疫情传播的县(市、区)有序开放各类场所,有疫情燃点的县(市、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开放时间。
各类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扫验码”准入制度。室内场所限时限流开放,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密闭场所需查验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需查验入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市外来焦人员报备记录。
属地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各类场所检查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五、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审慎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单场次100人以下的,由主办单位制订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00人以上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0人以上的,由县级审批后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参加活动人员需扫验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餐饮机构举办宴席单次规模不得超过50人,严格查验就餐人员场所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喜宴、寿宴、丧宴等活动,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不得超过50人,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做到“应扫尽扫”,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强化各方防控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要担当尽责,全面做好属地和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指导。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落实来(返)焦报备、配合扫码查验、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及家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出现健康码异常、抗原检测结果异常时,立即就地自我隔离,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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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来(返)焦人员排查报备
市外来(返)焦人员须提前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或“焦我办”APP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基层网格要建立辖区在外务工、就学、就医等人员信息档案并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外来和返乡人员排查。
二、规范交通卡口查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和高速下站口、黄河大桥入焦方向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站,布设核酸采样点,对省外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焦人员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分类做好来(返)焦人员健康管理
1.密切接触者落实“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在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落实“7天居家隔离”,在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焦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车辆在第一入豫点的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地转运至居住地落实“3天居家隔离”,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期间,有同住人员的,一并落实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由村(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出行,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3.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非必要不外出,落实“场所码”弹窗管理,监测期满弹窗自动解除;因就医、做核酸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
4.低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入焦后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进行“场所码”弹窗提醒,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解除。
四、落实落细各类场所防控措施
11月18日8时起,社会面无疫情传播的县(市、区)有序开放各类场所,有疫情燃点的县(市、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开放时间。
各类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扫验码”准入制度。室内场所限时限流开放,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密闭场所需查验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需查验入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市外来焦人员报备记录。
属地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各类场所检查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五、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审慎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单场次100人以下的,由主办单位制订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00人以上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0人以上的,由县级审批后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参加活动人员需扫验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餐饮机构举办宴席单次规模不得超过50人,严格查验就餐人员场所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喜宴、寿宴、丧宴等活动,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不得超过50人,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做到“应扫尽扫”,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强化各方防控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要担当尽责,全面做好属地和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指导。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落实来(返)焦报备、配合扫码查验、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及家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出现健康码异常、抗原检测结果异常时,立即就地自我隔离,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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