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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清理专项夜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即日起至3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清理专项夜查行动,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
此次集中夜查行动的工作重点为:针对老旧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等区域场所,重点排查清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停放、充电以及在地下车库充电但未与周边采取完全防火分隔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夜查时间原则上为20时至次日0时。每日由公安局、物业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公安民警、街道社区安监员、治安巡防员、保安员、居民楼(院)长、物业服务企业等,与消防监督人员混合编组,共同开展检查清理行动,力争夜查覆盖区域更广,消除隐患更多,打击力度更大。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组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小区住宅建筑及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同时开展排查清理,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在集中夜查过程中,将严格规范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治理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夜查期间,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停放、充电,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格处罚;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当场进行清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依法严格处罚;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
在严查过程中,安全宣传教育也将同步进行。记者了解到,我市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信息,精准推送宣传警示信息;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专题播发电动自行车防火知识;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清理边教育,在开展夜查行动的同时,向居民群众广泛传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记者梁智玲)
总值班:胡培军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谢 丹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胡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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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网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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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清理专项夜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即日起至3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清理专项夜查行动,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
此次集中夜查行动的工作重点为:针对老旧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等区域场所,重点排查清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停放、充电以及在地下车库充电但未与周边采取完全防火分隔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夜查时间原则上为20时至次日0时。每日由公安局、物业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公安民警、街道社区安监员、治安巡防员、保安员、居民楼(院)长、物业服务企业等,与消防监督人员混合编组,共同开展检查清理行动,力争夜查覆盖区域更广,消除隐患更多,打击力度更大。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组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小区住宅建筑及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同时开展排查清理,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在集中夜查过程中,将严格规范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治理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夜查期间,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停放、充电,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格处罚;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当场进行清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依法严格处罚;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
在严查过程中,安全宣传教育也将同步进行。记者了解到,我市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信息,精准推送宣传警示信息;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专题播发电动自行车防火知识;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清理边教育,在开展夜查行动的同时,向居民群众广泛传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记者梁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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