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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黄的收据 珍贵的记忆
更新时间:2026/7/17 9:45:05    来源:焦作晚报







  图① 《人民日报》2005年1月20日第4版。

  图② 2006年9月,王在富给村里上交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奖金的记账凭据。

  图③ 2001年5月,西滑封村用王在富上交的“武陟县十大经济功臣”奖金为村卫生室购置医疗设备的记账凭据。

(图片均由市档案馆提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吃亏书记”——我省濮阳县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荣获党内最高荣誉“七一勋章”。吃亏实际就是奉献,在我们焦作也有很多奉行“当干部就应该能吃亏”的基层党员干部。日前,笔者因工作关系收到武陟县西滑封村干部发来的几张记账凭据,再次见证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武陟县西滑封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在富的吃亏事迹。

  王在富是我市的老先进,自1959年担任西滑封村党支部书记,他带领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把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糠包村”变成了闻名全国的小康村。2005年,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被中组部确定为首批六个“时代先锋”之一;2006年,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为焦作市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共产党员。

  王在富的事迹平凡而伟大,可亲可信。他的故事不仅留在档案、报纸和网络里,更深深地印在西滑封人的心里。前些年,笔者有幸参与《西滑封记忆》的采编工作,亲耳听到村里与他共过事的干部、普通村民以及他的子女那些带着泥土气息的讲述,真切感受到这位老书记的伟大就藏在那些看似平常却无比坚定的选择里。今天,我们一起来翻阅档案资料,重温王在富清正廉洁、甘于吃亏的故事。

创业不谋私:把风险留给自己

  王在富常说:“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领着大家干,干出个样子,干给群众看。”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他就摸索着怎样办企业。为了集体致富,他变卖自家院里的大树,东拼西凑了300元钱,摆在全村党员干部面前说:“办副业挣了是集体的,赔了,这钱我不要,欠了债也由我一人偿还!”全村的党员干部你三十我五十,凑了800元钱,因陋就简建起了小鸡作坊,到1963年又先后办起酱菜作坊、榨油作坊,迈开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第一步。

  他常说,办企业是为了全村过上好日子,绝不是为自己和家庭谋取私利。他不仅敢带头,更守得住底线,始终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风险和责任扛在自己肩上。

约法三章:绝不让家人占集体便宜

  王在富的廉洁,绝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他给家里立下铁规:一不准搞特殊,二不准收礼物,三不准占集体便宜。他常说:“钱这东西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咱当干部的,一辈子不能干让老百姓戳脊梁骨的事。”

  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他就给自己立下了“三不”规矩:不拿全村最高工资,不住全村最好房子,不得全村最高奖金。1973年,组织安排他兼任公社党委第一副书记,两个月领了100元工资。而西滑封村还是记工分,一个劳动日1元钱,一月30元。他把100元现金交到村里,自己仍按工分记。村里想把这100元退给他,他坚决不要:“不要!拿那么多钱干啥?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钱放在村里,还能为村里干些要紧事儿。”这个习惯他终生坚守。王在富晚年享受副县级待遇,财政发放的工资补助他交给了村里;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组织上发放的奖金也如数上交给村里。

  不仅对自己抠门,对家人他更是严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村里配给他的车从来不允许家属亲友乱用,老伴儿几十年没坐过他的车。小孙女搭他的车去北京看病,回来他坚持给给村里付了600元的用车费用。村民们不解:“多少村民有困难用车您都让用,谁掏一分钱了?怎么您孙女顺路乘车看病就得掏钱,说不过去啊!”他语重心长地说:“村民是村民,我是我,我咋能和普通群众比,这个光不能沾!”

拒绝巨款:把奖金全部捐给村里

  王在富的“吃亏”,在关键时刻最能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从不把金钱和个人利益放在心上,真正做到了心底无私天地宽。

  王在富的长子王胜回忆说:2001年3月,父亲被县里评为“武陟县十大经济功臣”,县委、县政府奖给他个人50万元。听说得了50万元奖金,一家人都格外高兴。父亲召集我们开家庭会,商量钱怎么用。有人提议把钱存起来得利息,有人建议留10万给父亲,剩下的兄妹几个平分。还有人建议以父亲名义在村里设立一个教育基金,这样于公于私都说得过去,既有名又有利。我们几个讨论得兴高采烈,父亲却早有主意。把50万元奖金全部捐给了村卫生院,用于修建病房楼和添置重要医疗设备。

  在王在富看来,个人的荣誉和奖励,最终都应该用于集体和群众。他常说:“西滑封的成绩都是全村人干出来的,不是我王在富一个人干的。有人说,没有王在富就没有西滑封,这话严重了,没有党、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没有西滑封党员干部的努力,就没有西滑封,哪有王在富今天。”

挡驾花车:绝不给村里立坏规矩

  婚丧嫁娶,盖房修屋,自古都是农民最看重的大事。王在富深知,村风民风好不好,关键看干部带不带头。

  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06年采访王在富的口述资料记载:村里的规矩是“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村里企业奠基、村民婚丧嫁娶都不选什么“黄道吉日”。他的几个子女结婚,都和村里人一样,没有一个大操大办的。大女儿出嫁,他送给闺女一套《毛泽东选集》。二女儿结婚时,男方坚持要“风光”一下。亲家直接找到他说:“你是西滑封的书记,可我们不是西滑封的人,俺娶儿媳妇,多几个人迎亲总可以吧。”“那也不中!是亲戚就不能坏俺村的规矩。”王在富说。可结婚那天,他们真的吹着响器、开着花车来。他毫不客气,硬是把迎亲的花车、响器班挡在村外,让女婿骑着自行车来接新娘。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身教重于言教。西滑封村人办喜事,不大操大办,只是“三条香烟四斤糖,自行车接来入洞房”。

  这些泛黄的收据、朴素的账本和口述记忆,记录的不只是西滑封的发展轨迹,更镌刻着一位老党员清正廉洁、甘于吃亏的政治本色。

  2014年4月12日,王在富因病去世。出殡那天,从村里延伸出去几里地的路上,站满了周边乡村自发赶来的群众。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闻讯后,专门为他题写“清正廉洁,勤奋为民的优秀共产党员”。

  王在富用半个多世纪的实干证明:敢于吃亏,才能赢得民心;守住清廉,才能扛起担当。这,就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留给我们最珍贵的记忆。

□李兴利

总值班:刘震宇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马允安

编 辑:刘 佳

校 对: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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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黄的收据 珍贵的记忆
    2026/7/17 9:45:05    来源:焦作晚报







      图① 《人民日报》2005年1月20日第4版。

      图② 2006年9月,王在富给村里上交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奖金的记账凭据。

      图③ 2001年5月,西滑封村用王在富上交的“武陟县十大经济功臣”奖金为村卫生室购置医疗设备的记账凭据。

    (图片均由市档案馆提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吃亏书记”——我省濮阳县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荣获党内最高荣誉“七一勋章”。吃亏实际就是奉献,在我们焦作也有很多奉行“当干部就应该能吃亏”的基层党员干部。日前,笔者因工作关系收到武陟县西滑封村干部发来的几张记账凭据,再次见证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武陟县西滑封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在富的吃亏事迹。

      王在富是我市的老先进,自1959年担任西滑封村党支部书记,他带领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把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糠包村”变成了闻名全国的小康村。2005年,在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被中组部确定为首批六个“时代先锋”之一;2006年,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为焦作市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共产党员。

      王在富的事迹平凡而伟大,可亲可信。他的故事不仅留在档案、报纸和网络里,更深深地印在西滑封人的心里。前些年,笔者有幸参与《西滑封记忆》的采编工作,亲耳听到村里与他共过事的干部、普通村民以及他的子女那些带着泥土气息的讲述,真切感受到这位老书记的伟大就藏在那些看似平常却无比坚定的选择里。今天,我们一起来翻阅档案资料,重温王在富清正廉洁、甘于吃亏的故事。

    创业不谋私:把风险留给自己

      王在富常说:“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领着大家干,干出个样子,干给群众看。”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他就摸索着怎样办企业。为了集体致富,他变卖自家院里的大树,东拼西凑了300元钱,摆在全村党员干部面前说:“办副业挣了是集体的,赔了,这钱我不要,欠了债也由我一人偿还!”全村的党员干部你三十我五十,凑了800元钱,因陋就简建起了小鸡作坊,到1963年又先后办起酱菜作坊、榨油作坊,迈开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第一步。

      他常说,办企业是为了全村过上好日子,绝不是为自己和家庭谋取私利。他不仅敢带头,更守得住底线,始终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风险和责任扛在自己肩上。

    约法三章:绝不让家人占集体便宜

      王在富的廉洁,绝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他给家里立下铁规:一不准搞特殊,二不准收礼物,三不准占集体便宜。他常说:“钱这东西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咱当干部的,一辈子不能干让老百姓戳脊梁骨的事。”

      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他就给自己立下了“三不”规矩:不拿全村最高工资,不住全村最好房子,不得全村最高奖金。1973年,组织安排他兼任公社党委第一副书记,两个月领了100元工资。而西滑封村还是记工分,一个劳动日1元钱,一月30元。他把100元现金交到村里,自己仍按工分记。村里想把这100元退给他,他坚决不要:“不要!拿那么多钱干啥?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钱放在村里,还能为村里干些要紧事儿。”这个习惯他终生坚守。王在富晚年享受副县级待遇,财政发放的工资补助他交给了村里;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组织上发放的奖金也如数上交给村里。

      不仅对自己抠门,对家人他更是严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村里配给他的车从来不允许家属亲友乱用,老伴儿几十年没坐过他的车。小孙女搭他的车去北京看病,回来他坚持给给村里付了600元的用车费用。村民们不解:“多少村民有困难用车您都让用,谁掏一分钱了?怎么您孙女顺路乘车看病就得掏钱,说不过去啊!”他语重心长地说:“村民是村民,我是我,我咋能和普通群众比,这个光不能沾!”

    拒绝巨款:把奖金全部捐给村里

      王在富的“吃亏”,在关键时刻最能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从不把金钱和个人利益放在心上,真正做到了心底无私天地宽。

      王在富的长子王胜回忆说:2001年3月,父亲被县里评为“武陟县十大经济功臣”,县委、县政府奖给他个人50万元。听说得了50万元奖金,一家人都格外高兴。父亲召集我们开家庭会,商量钱怎么用。有人提议把钱存起来得利息,有人建议留10万给父亲,剩下的兄妹几个平分。还有人建议以父亲名义在村里设立一个教育基金,这样于公于私都说得过去,既有名又有利。我们几个讨论得兴高采烈,父亲却早有主意。把50万元奖金全部捐给了村卫生院,用于修建病房楼和添置重要医疗设备。

      在王在富看来,个人的荣誉和奖励,最终都应该用于集体和群众。他常说:“西滑封的成绩都是全村人干出来的,不是我王在富一个人干的。有人说,没有王在富就没有西滑封,这话严重了,没有党、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没有西滑封党员干部的努力,就没有西滑封,哪有王在富今天。”

    挡驾花车:绝不给村里立坏规矩

      婚丧嫁娶,盖房修屋,自古都是农民最看重的大事。王在富深知,村风民风好不好,关键看干部带不带头。

      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06年采访王在富的口述资料记载:村里的规矩是“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村里企业奠基、村民婚丧嫁娶都不选什么“黄道吉日”。他的几个子女结婚,都和村里人一样,没有一个大操大办的。大女儿出嫁,他送给闺女一套《毛泽东选集》。二女儿结婚时,男方坚持要“风光”一下。亲家直接找到他说:“你是西滑封的书记,可我们不是西滑封的人,俺娶儿媳妇,多几个人迎亲总可以吧。”“那也不中!是亲戚就不能坏俺村的规矩。”王在富说。可结婚那天,他们真的吹着响器、开着花车来。他毫不客气,硬是把迎亲的花车、响器班挡在村外,让女婿骑着自行车来接新娘。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身教重于言教。西滑封村人办喜事,不大操大办,只是“三条香烟四斤糖,自行车接来入洞房”。

      这些泛黄的收据、朴素的账本和口述记忆,记录的不只是西滑封的发展轨迹,更镌刻着一位老党员清正廉洁、甘于吃亏的政治本色。

      2014年4月12日,王在富因病去世。出殡那天,从村里延伸出去几里地的路上,站满了周边乡村自发赶来的群众。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闻讯后,专门为他题写“清正廉洁,勤奋为民的优秀共产党员”。

      王在富用半个多世纪的实干证明:敢于吃亏,才能赢得民心;守住清廉,才能扛起担当。这,就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留给我们最珍贵的记忆。

    □李兴利

    总值班:刘震宇

    统 筹:曾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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