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玲
新闻专题制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行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怎样实现国家强盛、民族复兴,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努力团结奋斗。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人大立法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使立法工作每个流程、每个环节都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要扩大公众参与度,精准确定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抓紧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要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对立法不理解的现象,及时发出人大声音,通过举办不同规模研讨会等形式,把立法意图、立法争议问题、立法背后的考虑因素等讲清楚,促进立法与法学研究、公众关切的良性互动。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快立法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网络架构内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格式化反馈、数字化流转、智能化汇总,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效。
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以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查研究情况为基础,确定好监督项目,强化对人大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要改进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精准聚焦执法检查重点,拓展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尤其是注重执法检查后的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形成“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执法检查闭环链条,避免出现走过场、搞评功摆好等现象,着力提升人大执法检查质效。要用“绣花”的功夫对人大监督进行制度规范和功能提升,形成精准细化、流程规范、可操作性强的人大监督制度运行体系,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让人大更有力量。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多渠道,促使人大代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加强与政府和代表的联系,监督承办单位及时做好办理情况反馈和代表“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推动实现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双满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实效,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要创新人大代表培训模式,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升代表审议、监督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学习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前提,通过聘请专家学者授课、邀请履职先进代表介绍经验、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有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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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行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怎样实现国家强盛、民族复兴,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努力团结奋斗。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人大立法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使立法工作每个流程、每个环节都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要扩大公众参与度,精准确定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抓紧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要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对立法不理解的现象,及时发出人大声音,通过举办不同规模研讨会等形式,把立法意图、立法争议问题、立法背后的考虑因素等讲清楚,促进立法与法学研究、公众关切的良性互动。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快立法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网络架构内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格式化反馈、数字化流转、智能化汇总,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效。
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以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查研究情况为基础,确定好监督项目,强化对人大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要改进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精准聚焦执法检查重点,拓展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尤其是注重执法检查后的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形成“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执法检查闭环链条,避免出现走过场、搞评功摆好等现象,着力提升人大执法检查质效。要用“绣花”的功夫对人大监督进行制度规范和功能提升,形成精准细化、流程规范、可操作性强的人大监督制度运行体系,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让人大更有力量。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多渠道,促使人大代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加强与政府和代表的联系,监督承办单位及时做好办理情况反馈和代表“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推动实现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双满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实效,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要创新人大代表培训模式,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升代表审议、监督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学习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前提,通过聘请专家学者授课、邀请履职先进代表介绍经验、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有序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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