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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法院打造“便企·诉速立” 立案服务新体系
更新时间:2024/11/29 10:05:12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为全面提升立案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为企业诉讼降本增效,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便企·诉速立”立案服务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做实做优涉企纠纷立案服务多元化、便利化、快捷化、规范化、透明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明确,全市法院会畅通多样化立案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各类渠道运行顺畅;支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自助立案终端等多渠道网上立案,同时,实行“网上立案无纸化”,当事人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在立案阶段无须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涉企服务窗口,为涉案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立案、保全、鉴定、材料转收等“一窗通办”服务。

  《措施》要求,跨域立案市域范围要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全市任何一家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立案,属于该法院或法庭管辖的,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立案;不属于其管辖的,则协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

  对于涉企民商事案件,在立案环节实行“当天立+当天转+容缺受理+绿标签”,切实提高立案效率。对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必须于接收材料当天进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立案当天要将案卷材料移转至承办案件庭室;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但欠缺次要立案材料或内容瑕疵的网上立案申请,将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同时,在法院的审判流程系统中进行“涉企”或“涉营商环境”重点标注,提醒和督促涉企案件快速办理。

  此外,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对立案工作的监督评价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全部张贴立案评价二维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立案投诉,通过“好差评”系统收集群众反映立案难问题的线索,做到接收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记者郭嘉莉)

总值班:胡培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郭 剑

编 辑:刘 佳

校 对:谢欣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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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法院打造“便企·诉速立” 立案服务新体系
    2024/11/29 10:05:12    来源:焦作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为全面提升立案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为企业诉讼降本增效,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便企·诉速立”立案服务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做实做优涉企纠纷立案服务多元化、便利化、快捷化、规范化、透明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措施》明确,全市法院会畅通多样化立案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各类渠道运行顺畅;支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自助立案终端等多渠道网上立案,同时,实行“网上立案无纸化”,当事人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经法院审核通过后,在立案阶段无须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涉企服务窗口,为涉案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立案、保全、鉴定、材料转收等“一窗通办”服务。

      《措施》要求,跨域立案市域范围要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全市任何一家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立案,属于该法院或法庭管辖的,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立案;不属于其管辖的,则协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

      对于涉企民商事案件,在立案环节实行“当天立+当天转+容缺受理+绿标签”,切实提高立案效率。对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必须于接收材料当天进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立案当天要将案卷材料移转至承办案件庭室;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但欠缺次要立案材料或内容瑕疵的网上立案申请,将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同时,在法院的审判流程系统中进行“涉企”或“涉营商环境”重点标注,提醒和督促涉企案件快速办理。

      此外,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对立案工作的监督评价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全部张贴立案评价二维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立案投诉,通过“好差评”系统收集群众反映立案难问题的线索,做到接收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记者郭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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