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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快速处置一起公路绿化带内私设充电桩、违规安装大型变压器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和财产安全。
不久前,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省道S310丰收路东段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内,有人私自搭建充电桩、安装大型变压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接到线索后,该大队大队长张丽花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并对丰收路及周边路段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经现场核实,该处充电桩及大型变压器为一家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公司擅自建设,项目未向交通运输、供电等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属于违规私建设施。该行为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不仅非法占用公路公共绿地资源,且高压设备露天违规设置,极易引发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拆除违规设备。8月14日,在交通执法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该公司对大型变压器、充电桩进行全部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属于交通公路部门管辖的公共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占用、违规搭建设施。变压器、充电桩等高压设备必须经交通运输、供电等多部门审批后方可规范建设,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私设高压设备、违规占用公路公共资源等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朱颖江)
总值班:刘震宇 |
统 筹:曾琳琳 |
责 编:刘 佳 |
审 核:史 凯 |
编 辑:刘 佳 |
校 对:李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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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网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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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快速处置一起公路绿化带内私设充电桩、违规安装大型变压器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和财产安全。
不久前,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省道S310丰收路东段人行道外侧绿化带内,有人私自搭建充电桩、安装大型变压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接到线索后,该大队大队长张丽花立即带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并对丰收路及周边路段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
经现场核实,该处充电桩及大型变压器为一家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公司擅自建设,项目未向交通运输、供电等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属于违规私建设施。该行为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不仅非法占用公路公共绿地资源,且高压设备露天违规设置,极易引发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拆除违规设备。8月14日,在交通执法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该公司对大型变压器、充电桩进行全部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属于交通公路部门管辖的公共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占用、违规搭建设施。变压器、充电桩等高压设备必须经交通运输、供电等多部门审批后方可规范建设,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私设高压设备、违规占用公路公共资源等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朱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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